籍紫音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籍
紫
音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1月 | 6日 | 8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冬月 | 十八日 | 辰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丑 | 庚辰 | 庚辰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土 | 金土 | 金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籍】籍字意蕴深远,代表着家族和传承,象征着知识和智慧,预示着人生的精彩和趣味,寓意着人在成长中不断完善自己,同时也代表着高贵的身份和特殊地位。
【紫】紫色象征着高贵、神秘、创新、理智、魅力和幸福,适合用于传达这些美好寓意的名字。
【音】音这个字取义和谐、文化、美好、启迪、交流、纪念等美好寓意,可以用于起名,寓意深刻,让人难以忘怀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籍 | 籍 | 20 | 木 |
| 紫 | 紫 | 12 | 金 |
| 音 | 音 | 9 | 土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21】 | 【31】 | 【20】 | 【10】 | 【40】 |
| 【木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屋下藏金)非业破运,灾难重重,进退维谷,万事难成。 (凶)
(春日花开)智勇得志,博得名利,统领众人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有一时的成功顺调发展,但不知何时致流亡失意中形成烦闷、疾病,或招致流浪不安之兆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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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jí |
繁体: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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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20 |
部首: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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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字是什么意思:籍:书,书册;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;征收;形容名声很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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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秦昔切【正韻】前歷切,?音踖。【玉篇】書籍。【尚書·序疏】籍者,借也。借此?書以記錄政事,故曰籍。【左傳·昭十五年】王謂籍談曰:昔而高祖,司晉之典籍。 又戸籍。【史記·蕭何世家】高祖入關,何獨先走丞相府,收圖籍,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。 又尺籍,所以書軍令。 又門籍。置牒于門,以案出入。【前漢·元帝紀】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,得爲父母兄弟通籍。【註】籍者,爲尺二竹牒,記其年紀、名字、物色,挂之宮中,案省相應,乃得入也。 又租籍。【管子·國蓄篇】租籍者,所以彊求也。【註】在工商曰租籍。 又籍田。【禮·祭義】天子爲籍千畝,諸侯爲籍百畝。【詩疏】籍之言借也。借民力治之,故謂之籍田。【五經要義】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,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。籍,蹈也。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。 又籍籍,語聲也。【前漢·江都易王傳】國中口語籍籍。 又狼籍。【史記·蒙恬傳】此四君者皆爲大失,以是籍于諸侯。【註】言惡聲狼籍,布于諸國。 又姓。晉籍談,漢籍福。 又【正韻】詞夜切,音謝。【前漢·義縱傳】治敢往少溫籍。【註】言無所含容也。 又地名。【史記·秦本紀】靈公十年城籍姑。【括地志】籍姑,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。 又叶檣龠切【左思·詠史詩】陳平無產業,歸來翳負郭。長卿還成都,壁立何廖廓。四賢豈不偉,遺烈光篇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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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显所著《十月诞辰内殿宴群臣效柏梁体联句》运筹帷幄荷时来,职掌图籍滥蓬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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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zǐ |
繁体: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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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12 |
部首: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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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字是什么意思:紫:指紫色;道教和某些朝代的统治者所崇尚的色彩;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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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字详解:【廣韻】將此切【集韻】蔣氏切,?音呰。【說文】帛靑赤色。【釋名】紫,疵也,非正色。五色之疵瑕,以惑人者也。【論語】紅紫不以爲褻服。【郉昺疏】紫,北方閒色。【又】惡紫之奪朱也。【何晏註】紫,閒色之好者。 又水名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紫淵在其北。【註】文穎曰:西河穀羅縣有紫澤,其水紫色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出《何氏姓苑》。 又同孳。【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】紫然洞然。【註】紫,與孳同。柔弱之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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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刘彻的《天地》:天地并况,惟予有慕,爰熙紫坛,思求厥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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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īn |
繁体: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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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9 |
部首: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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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於今切,音隂。【說文】聲也。生於心,有節於外,謂之音。宮商角徵羽,聲。絲竹金石匏土革木,音也。从言,含一。【書·舜典】八音克諧。【禮·樂記】變成方謂之音。【疏】方謂文章,聲旣變轉和合,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。音則今之歌曲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師】以六律爲之音。【疏】以大師吹律爲聲,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,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,謂之爲音。【詩序】情發於聲,聲成文,謂之音。【疏】此言聲成文謂之音,則聲與音別。樂記註:雜比曰音,單出曰聲。記又曰:審聲以知音,審音以知樂,則聲音樂三者不同,以聲變乃成音,音和乃成樂,故別爲三名。對文則別,散則可以通。季札見歌《秦》曰:此之謂夏聲。公羊傳曰:十一而稅頌聲作,聲卽音也。下云治世之音,音卽樂也。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。 又【易·中孚】翰音登于天。【禮·曲禮】雞曰翰音。 又姓。見【姓苑】。 又【正韻】於禁切。與䕃通。【左傳·文十七年】鹿死不擇音。【杜預註】音,所茠䕃之處。古字借用。○按註借用,是古字聲同,皆相假借,且釋文作於鳴反,?不作去聲讀,正韻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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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岳飞的《小重山·昨夜寒蛩不住鸣》:知音少,弦断有谁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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