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铭讳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柳
铭
讳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1月 | 1日 | 12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冬月 | 十三日 | 午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子 | 乙亥 | 壬午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水 | 木水 | 水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柳】柳字寓意丰富,包括柔韧不拔、清雅秀丽、风景优美、凌云之志、恬静优雅、千姿百态等美好寓意。适用于给人起名或者给企业、商品命名。
【铭】铭这个字具有永久、尊贵、重要和深刻的寓意,在起名时可以表现出对珍贵事物的珍视、对价值观和信仰的坚守,以及对前辈和先人智慧的传承。
【讳】讳这个字用于起名时,可以表达尊重、忌讳、谦虚、保护等美好寓意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柳 | 梡 | 9 | 木 |
| 铭 | 銘 | 11 | 金 |
| 讳 | 諱 | 6 | 水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0】 | 【23】 | 【30】 | 【17】 | 【39】 |
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
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非运) 沉浮不定,凶吉难变,若明若暗,大成大败。 (半吉)
(壮丽) 旭日东升,壮丽壮观,权威旺盛,功名荣达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极凶的配置,非但不详不伸,不成功,而且易生脑溢血,心脏麻痹,甚至发狂、自杀等凶灾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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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liǔ |
繁体: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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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9 |
部首: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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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字详解:〔古文〕丣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力九切,留上聲。【說文】小楊也。本作桺。从木丣聲。【埤雅】柔脆易生,與楊同類。縱橫顚倒植之皆生。 又柳谷,日入處。【書·堯典】宅西曰昧谷。徐廣云:柳谷。【宋祁筆記】古文卯本柳字,後借爲辰卯之卯。北本別字,後借爲西北之北。虞翻笑鄭元不識古文,以卯爲昧,訓北曰:北,猶別也。 又星名。【爾雅·釋天】咮謂之柳。 又車也。服虔曰:東郡謂廣轍車爲柳。李奇曰:大牛車爲柳。鄧展曰:喪車爲柳。 又【爾雅·釋樂】宮謂之重,商謂之敏,角謂之經,徵謂之迭,羽謂之柳。 又侯國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屬渤海郡。又姓。【姓譜】魯子展之後,食邑于柳,遂以爲氏。○按楊柳一物二種,《毛詩》分而言之者,《齊風》折柳樊圃,《陳風》東門之楊是也。合而言之者,《小雅》楊柳依依是也。《本草》云:楊枝硬而揚起,故謂之楊。柳枝弱而垂流,故謂之柳。《正字通》據古詩南楊北有柳分爲二,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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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何逊的《边城思》:柳黄未吐叶,水绿半含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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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mínɡ |
繁体: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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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11 |
部首: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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铭字是什么意思:铭刻写或题写的格言;牢记不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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铭字详解:【唐韻】莫經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忙經切,?音冥。【說文】記誦也。【集韻】志也。【釋名】銘,名也,記名其功也。【又】述其功美,使可稱名也。【禮·祭統】夫鼎有銘。銘者,自名也,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,而明著之後世者也。【註】銘,謂書之刻之,以識事者也。【禮·大學】湯之盤銘曰。【註】銘,銘其器以自警之詞也。 又【禮·檀弓】銘,明旌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小祝】設熬置銘。【註】銘,今書或作名。鄭云:銘,書死者名于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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铭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吴文英的《风入松·听风听雨过清明》:愁草瘗花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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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huì |
繁体: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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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6 |
部首: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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讳字是什么意思:讳:有顾忌而躲开某些事或不说某些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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讳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許貴切,音卉。【說文】誋也。【廣韻】避也。【玉篇】隱也,忌也。【春秋序】隱諱以辟患。【公羊傳·閔元年】春秋爲尊者諱,爲親者諱,爲賢者諱。【戰國策】罰不諱强大。【註】諱,猶避也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秦俗多忌諱之禁。 又畏也。【史記·商君傳】華陽、涇陽等擊斷無諱。 又【增韻】護短曰諱。 又生曰名,死曰諱。【左傳·桓六年】周人以諱事神,名終將諱之。【疏】自殷以往,未有諱法,諱始於周。【禮·檀弓】卒哭而諱。【疏】古者生不相諱,卒哭,乃有神諱也。 又不諱,謂死也。【史記·商君傳】公叔病,如有不可諱,將奈社稷何。【後漢·桓榮傳】如有不諱,無憂家室也。【註】死者人之常,故言不諱也。 又叶呼韋切,音揮。【東方朔·七諫】願乗閒而效志兮,恐犯忌而干諱。卒撫情以寂漠兮,然怊悵而自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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讳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韩愈的《送穷文》:” 主人应之曰:“予以吾为真不知也耶!子之朋俦,非六非四,在十去五,满七除二,各有主张,私立名字,捩手覆羹,转喉触讳,凡所以使吾面目可憎、语言无味者,皆子之志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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