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以诗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揭
以
诗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12月 | 28日 | 9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冬月 | 初九日 | 巳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子 | 辛未 | 癸巳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水 | 金土 | 水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揭】揭这个字有着揭示、开启、发掘、勇敢、启示的美好寓意,是一个能够帮助人们认识自己、开拓进取的字。同时,它还寓意着不屈不挠、争取权益的精神,以及揭露人性、修正自己的意志坚定的品质。
【以】以这个字是充满了积极向上的气息,表示着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,用于起名时有着美好的意义。
【诗】以“诗”为名,既有文化传承的含义,也体现了个人对充满诗意、充满艺术美感的生活的追求,以及对幸福美好情感的祝福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揭 | 揭 | 12 | 木 |
| 以 | 以 | 4 | 土 |
| 诗 | 詩 | 8 | 金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4】 | 【18】 | 【18】 | 【14】 | 【31】 |
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木】 |
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易生不平不满,害脑损肺,有遇难之虑,或陷于失子孤独和他灾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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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jiē |
繁体: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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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12 |
部首: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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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字是什么意思:揭:意指举起;掀开,掀起;公开,公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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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居謁切,音訐。【說文】高舉也。或作?。 又【唐韻】基竭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丘傑切,?音朅。義同。或作担。又作拮。 又與偈通。車疾貌。【王應麟·詩攷】韓詩,匪車揭兮,見漢書王吉傳。 又【唐韻】渠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巨列切,?音傑。與?同。或作搩。【增韻】舉而豎之也。【前漢·?項傳贊】揭竿爲旗。【張衡·西京賦】豫章珍館,揭焉中峙。 又擔也,負也。【戰國策】馮煖于是乗其車,揭其劒。【史記·東方朔傳】數賜縑帛,擔揭而去。 又姓。【前漢·功臣表】安道侯揭陽定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其謁切,音碣。亦擔也。 又長也。【詩·衞風】葭菼揭揭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語訐切,音钀。義同。 又【唐韻】居列切,音孑。揭起也。【詩·小雅】維北有斗,西柄之揭。又【大雅】顛沛之揭。【傳】揭,見根貌。【疏】樹倒故根見。【戰國策】唇揭者,其齒寒。【註】揭,猶反也。 又啓事。今日揭帖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去例切,音憩。亦高舉也。 又褰衣涉水,由膝以下也。【詩·邶風】淺則揭。【爾雅·釋水】揭者,揭衣也。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涉冰揭河。 又【集韻】其例切,音偈。揭陽,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南海郡揭陽縣。 又丘言切。與攑同。亦舉也。 考證:〔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涉冰揭河。〕 謹照原書子虛賦改上林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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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晏殊的《渔家傲·画鼓声中昏又晓》:齐揭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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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ǐ |
繁体: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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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4 |
部首: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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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字是什么意思:以1、用,拿,把,如如以少胜多;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,如以前;表示目的,如以待时机等之义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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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字详解:〔古文〕㠯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【論語】視其所以。 又因也。【詩·邶風】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【左傳·昭十三年】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【註】以魯故也。【列子·周穆王篇】宋人執而問其以。 又用也。【論語】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【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】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【易·師卦】能以衆正。又【詩·周頌】侯彊侯以。【註】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 又同已。【孟子】無以,則王乎。 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【禮·燕禮】君曰:以我安。【註】猶與也。【魏書·李順傳】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【韓愈·剝啄行】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【註】韓文與多作以。 又【集韻】與似同。【易·明夷】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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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庄的《月赋》:臣闻沈潜既义,高明既经,日以阳德,月以阴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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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shī |
繁体: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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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8 |
部首: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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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字是什么意思:诗指有极高成就的诗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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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書之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申之切,?始平聲。【說文】志也。【釋名】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【書·舜典】詩言志。【傳】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【詩·國風·關雎序】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誦其言,謂之詩。【舊唐書·經籍志】詩以紀興衰誦歡。 又六詩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師】敎六詩。【疏】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【鄭康成·六藝論】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 又樂章也。【荀子·勸學篇】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【註】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 又【類篇】承也,持也。【禮·內則】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【註】詩之言承也。【疏】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南蠻傳】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 又【字彙補】讀作誅。【荀子·王制篇】修憲令,審詩商。【註】詩商,當爲誅賞。【樂論篇】作審誅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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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李清照的《念奴娇·春情》:险韵诗成,扶头酒醒,别是闲滋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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