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倍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应
倍
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公历生日 | 2026年 | 1月 | 3日 | 18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冬月 | 十五日 | 酉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子 | 丁丑 | 己酉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水 | 火土 | 土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应】“应”字寓意广泛,可以代表成功、充实、有为、责任、福缘等美好寓意,很适合作为一个稳重、有能力的人的名字。
【倍】倍意味着繁荣、增长、健康、智慧、出众,可以用于起名寄托美好愿望。
【谕】谕这个字用于起名时具有传递信息、权威、明确、启示、教育和领袖等美好寓意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应 | 應 | 7 | 土 |
| 倍 | 倍 | 10 | 水 |
| 谕 | 諭 | 11 | 金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8】 | 【27】 | 【26】 | 【17】 | 【43】 |
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
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吉】 |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变怪) 变怪之谜,英雄豪杰,波澜重叠,而奏大功。 (半吉)
(增长) 欲望无止,自我强烈,多受毁谤,尚可成功。 (半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容易成功达到目的,境遇稳固,心身健全,惟易陷于过刚,如不谨慎,会遭意外之灾。 (吉)
|
读音:yīnɡ |
繁体:應 |
|
笔画:7 |
部首:广 |
|
应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於陵切,音膺。【說文】當也。从心?聲。【徐曰】?,鷹字也。本作?,今作應。 又料度辭也。【唐詩】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 又【周語】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【註】猶受也。 又國名。【括地志】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 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 又通作膺。【書·武成】誕膺天命。【註】當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於證切,音譍。【集韻】答也。【廣韻】物相應也。【易·咸卦】二氣感應以相與。 又樂名。【周禮·春官·笙師應樂註】應長六尺五寸,象柷,有椎連底,左右相擊,以應柷也。【樂書】應樂,猶鷹之應物,其獲也小,故小鼓小舂謂之應,所以應大也。小鼙曰應鼓。【周禮·春官·小師】擊應鼓。【註】鼙也。 又天子之門曰應門。【詩·大雅】廼立應門。【註】正門也。 又州名。鴈門地,唐置應州。 又叶於容切,音雍。【易·蒙卦】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【陸賈新語】事以類相從,聲以音相應。◎按應字,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。《正字通》止作去聲,誤。 |
|
|
应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庄的《月赋》: 陈王初丧应、刘,端忧多暇 |
|
|
读音:bèi |
繁体:倍 |
|
笔画:10 |
部首:亻 |
|
倍字是什么意思:倍:该字的主要字义是更加,非常的意思。 |
|
|
倍字详解:〔古文〕俖【集韻】補妹切,音背。【說文】反也。【禮·緇衣】信以結之,則民不倍。【淮南子·人閒訓】單豹倍世離俗,巖居谷飮。 又鄙俗也。【論語】斯遠鄙倍矣。 又物財人事加等曰倍。【易·說卦】利市三倍。【詩·大雅】如賈三倍。【書·周官】夏商官倍,亦克用乂。又【左傳·僖三十年】燭之武曰:焉用亡鄭以倍鄰。【註】益也。又【越絕書】計倪曰:以智論之,以決斷之,以道佐之,斷長續短,一歲再倍,其次一倍。 又【韓愈·韓滂墓誌】滂讀書倍文,功力兼人。【註】倍文,謂背本暗記也。【周禮註】倍文曰諷,韓語本此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蒲枚切,音裴。【賈子容經篇】諺曰:君子重襲,小人無由入。正人十倍,邪僻無由來。 又倍尾,山名,通作陪。 又倍阿,鬼名。【莊子·達生篇】東北方之下者,倍阿鮭蠪躍之。【林獻齋註】屋中東方之鬼也。緇原字从?。 |
|
|
倍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维的《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》:独在异乡为异客,每逢佳节倍思亲 |
|
|
读音:yù |
繁体:諭 |
|
笔画:11 |
部首:讠 |
|
谕字是什么意思:谕指明白,理解,同“喻”;也指告诉,使人知道; |
|
|
谕字详解:【唐韻】羊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兪戍切,?音裕。【說文】告也。【類篇】曉也。【韻會】及其未悟,告之使曉。【穀梁傳·桓六年】修敎明諭國道也。【禮·祭義】諭其志意。【疏】使祝官啓告鬼神,曉諭鬼神以志意。【周禮·秋官】訝士掌四方之獄訟,諭罪?于邦國。【註】告曉以麗罪,及制?之本意。【疏】諭爲曉,故曰告曉。【戰國策】寡人諭矣。【註】諭,曉也。【呂覽·離謂篇】言者以諭意也。【淮南子·主術訓】衰絰菅屨,辟踴哭泣,所以諭哀也。【註】諭,明也。 又【玉篇】譬諭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誼追傷屈原,因以自諭。【師古註】諭,譬也。 又【廣雅】諫也。 又官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有左右諭德。 又縣名。【晉書·地理志】新諭縣,屬荆州安成郡,吳置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招諭縣,屬錦州,垂拱三年置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東晉有諭歸,豫章人,撰《西河記》。何承天云:音樹。 又【玉篇】他口切,偸上聲。誘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喩。 |
|
|
谕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元稹 所著 《舞曲歌辞。冬白纻歌》 子胥死后言为讳,近王之臣谕王意。 |
|